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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条件构成非法行医? 明知非法行医依然投医自负部分责任

添加时间:2020年5月27日 来源: 东莞损害赔偿律师   http://www.csylpcls.com/

  宋,东莞医疗事故赔偿律师,现执业于湖南锐杰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哪些条件构成非法行医,非法行医罪的处罚是什么

  给病人诊病或者开药是需要有医生执业证的,一般人无法随意为他人诊病或开药,若擅自从事医疗诊断活动的是构成了非法行医,对于非法行医法律上是不允许的,是需要接受一定处罚的,因此若遇到非法行医要确定他的构成条件,以及了解相关的处罚规定,患者不可采信无医生执照的诊所开的药或者诊治。


  一、哪些条件构成非法行医


  1、客体方面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及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2、客观方面


  必须有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


  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刑法中对非法行医罪所规定的;情节严重;属于定罪情节,而非单纯的量刑情节。


  3、主体方面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包括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单位不构成该罪。


  4、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具有行为故意,而不是犯罪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不具备行医资格,仍然从事医疗活动。


  二、非法行医罪的处罚是什么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七条 对未取得擅自执业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1、因擅自执业曾受过卫生行政部门处罚;


  2、擅自执业的人员为非卫生技术专业人员;


  3、擅自执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


  4、给患者造成伤害;


  5、使用假药、劣药蒙骗患者;


  6、以行医为名骗取患者钱物;


  7、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上述文章为您详细介绍了;哪些条件构成非法行医,非法行医罪的处罚是什么;的相关内容,非法行医可能造成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肯那个会危及到人的生命安全,所以对于非法行医的处罚也是很严厉的,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若您有什么法律上的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明知非法行医依然投医自负部分责任

  攸县何某身体不适,明知贺某不是医师却向其求治,结果病情不但没好转,还加剧,为此花去了1万多元的医疗费。日前,非法行医者贺某被攸县法院判决赔偿何某的医疗费,求医者何某也被法院认定有过错。


  2004年4月,攸县柏市镇人何某因肛门处不适,明知当地人贺某不是医师,却到贺某处求治。贺某为何某接诊,作痔疮医治。后何某病情未治愈且病情加剧,多次询问贺某。贺某想不出更好的治疗方法,后便带何某到其他医院进行治疗。经多家医院治疗,何的医疗费达1万余元。


  攸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贺某在未取得执业许可证和执业医师证的情况下给何某接诊治疗,属非法行医,对致使何某因就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赔偿;何某明知贺某非执业医师而主动上门求治也有一定过错。据此,该法院判决,何某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共计13804元,由贺某赔偿9662元,其余部分何某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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