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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医疗事故的评定标准 医疗纠纷次要责任赔偿比例

添加时间:2020年6月9日 来源: 东莞损害赔偿律师   http://www.csylpcls.com/

 宋,东莞医疗事故赔偿律师,现执业于湖南锐杰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四级医疗事故的评定标准

  四级医疗事故:因医务人员的责任和技术方面的过失,造成患者的延误治病时机,病情加重,延长治疗时间,对患者造成不应有的严重痛苦,但未造成器官功能方面的障碍,愈合尚好,不影响劳动能力;或由于医务人员的过失,造成患者过多的经济损失者。


  例如某医师,在为一患有胸腔积液的患者施行胸腔闭式引流手术时,手术前未对手术中所用使用的手术器械进行详细检查,以致在手术中将金属吸引器抽口掉入患者胸腔内。发现后虽及时开胸寻找异物,患者手术后恢复也良好,但由于手术医师工作上的疏忽,给患者造成不应有的痛苦和经济方面的损失,延长治疗时间,定为四级医疗事故。


  因此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得知,不同等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也是不同的。以上内容给我们详细介绍关于2019年四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的相关法律知识,还给大家拓展关于四级医疗事故的评定标准的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以上内容详细介绍相信大家有了初步的了解。如还有其它需要咨询,欢迎。







医疗纠纷次要责任赔偿比例

  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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